周洪偉還表示,無法律依據的職業明年取消,有法律依據的不一定不取消。新聞報道中提到:“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資格,如果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將建議按程序提請修改法律法規后,也予以取消。文中有兩個關鍵詞:國務院部門設置和準入類資格。照明設計師職業的設置部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而且照明設計師并不屬于準入類資格,而是屬于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那么,國家對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是什么態度呢?“國務院行業部門、全國性的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原則上予以取消,確實需要保留的,經過批準后,納入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制度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各有關部門自行設立的職業資格,一律由地方取消。”也就是說,很多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會被取消或統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周洪偉稱,201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修訂《職業大典》,到目前工作還沒發布。按目前情況來看,以前分散在各地方、行業部門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或被“招安”。因此,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的職業是經充分論證的,是發展經濟、促進就業所必需的,照明設計師無須擔心職業被取消。
據周洪偉副秘書長透露,早在2013年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經對《職業大典》中的職業進行過一次清理,并沒涉及到照明設計師。另外《職業大典》中原來有一個照明類職業—霓虹燈制作員(職業代碼:X2-02-14-05),現已經修訂為—景觀照明設施制作員,景觀照明設施制作員培訓工作也將由中國照明學會來執行。
據悉,照明設計師職業資格是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權,由中國照明學會根據“照明設計師”國家職業標準規定要求,培養對室內外光環境進行藝術、技術等綜合設計的專業人才,目的是為了提高我國照明設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照明設計師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照明設計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中級照明設計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照明設計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每一級別都有相對應的申請條件,只要認證合格,通過培訓考試,就能獲得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