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財政局、稅務局、民政局:
為進一步做好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管理工作,現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ㄒ唬┰谑∶裾d登記設立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填寫《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以下簡稱《情況表》,見附件1),報送省民政廳。
?。ǘ┰谑?、縣(市、區)登記設立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填寫《情況表》,報送同級民政部門,市級民政部門負責匯總全市《情況表》。各市財政局、稅務局、民政局根據社會組織新登記、開展公益活動情況及年度檢查、評估等情況進行聯合確認,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條件的,填寫《XX年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名單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見附件2),加蓋三部門公章,由市民政局統一報送省民政廳。
?。ㄈ┦∶裾d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規定,對省管公益性社會組織報送的《情況表》及各市報送的《匯總表》予以審核,提出全省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初審名單。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民政廳共同確認名單后,聯合發布公告。
二、辦理時限
?。ㄒ唬┦」芄嫘陨鐣M織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通過山東省社會組織管理平臺外網申報系統,在“管理”菜單下“日常事項管理”的“稅前扣除資格”項下進行填報,同時上傳《情況表》掃描件。各市民政局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將《匯總表》電子版和掃描件以及社會組織填報的《情況表》掃描件報省民政廳(發送至電子郵箱shzzsqkc@126.com)。
?。ǘ┦∶裾d于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確定初審名單。
?。ㄈ┦∝斦d、省稅務局、省民政廳共同確認后,于每年7月底、次年1月底前聯合發布公告名單,并分別在部門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各級財政、稅務和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加強部門會商和協調,確保信息全面、真實、準確。同時,按照“放管結合”的要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強對社會組織的服務和后續管理,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魯財稅〔2016〕13號)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附件:1.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
2.XX年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名單匯總表
山 東 省 財 政 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 東 省 民 政 廳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