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管社會組織:
為認真貫徹省委領導批示要求,做細、做實、做好我省防疫工作,避免因在舉辦年會、聚會等集體性活動期間感染新冠病毒及密切接觸者,請在省民政廳登記的全省性社會組織、特別是異地商會立即報告有關情況,并采取進一步措施加強防疫工作。
一、2020年1月15日以來,在我省舉辦年會、論壇、聚會以及到省外參加年會、論壇、聚會情況,重點摸清涉及武漢和湖北籍人員參加活動情況或在湖北各地舉辦活動情況,逐一詳細了解掌握活動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等,并如實提供參會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我省參加人員要注明目前詳細住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二、調查結果實行“零報告”,填報《社會組織舉辦年會、聚會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加蓋省管社會組織公章或者由主要負責人簽字,通過sdmzsgj@shandong.cn郵箱于2月6日15時前報送山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存在以上情況的,還要立即報告所在社區或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有業務主管單位的,要同時報送業務主管單位;不按要求報告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擔相應責任。
三、疫情結束前,未經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或有關部門批準,省管社會組織不得舉辦論壇、講壇、講座、年會、報告會、研討會以及培訓等聚集性活動。已有活動計劃的,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進行調整。
附件:
社會組織舉辦年會、聚會情況統計表.docx
山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